消费者权益日创新活动方案1
实施方案
为纪念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20--年消费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努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广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扩大社会认知度,在全区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服务我区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
(一)主会场活动
--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
时间:20--年3月9日上午9:00—12:00
内容: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活动。
地点:--市--湾广场
主办单位:--市消委会、--市工商局
协办单位:--区工商局、钦南区工商局、中国移动--分公司
协办工作内容:
1.配合市工商局做好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和宣传资料发放。
2.配合市工商局做好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
3.组织--区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仟仟万家超市人员参加活动。
(二)分会场活动
1.--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进校园宣传活动
时间:20--年3月9日下午2:30—5:00
地点:--市第一中学(高中部)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区法院、--颂俭口腔医院、广西--弘华商贸有限公司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法》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2.“3·15”消费者权益日暨“党员扶贫万里行”宣传活动
时间及地点:
(1)20--年3月12日上午10:00—12:00--区大寺镇
(2)20--年3月13日上午10:00-12:00--区平吉镇、大直镇
(3)20--年3月14日上午10:00-12:00--区小董镇
参加单位:--区工商局消保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各分会场辖区工商所。
活动内容:
(1)现场展示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及现场识假辨假演示;
(2)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板报;
(3)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资料的发放和宣传;
(4)举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服务;
(5)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开展义卖助贫活动。
三、具体要求和分工
(一)具体要求
各单位分别按时达到活动主会场和分会场,组织布置各项活动。参加活动的各单位有关人员于活动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布置好宣传展台和摆放好各种宣传资料及有关宣传图片、板报,并安排人员做好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具体分工
1.制作年主题板报及假冒伪类商品现场识假辨假演示、有奖竞猜问答题及《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的宣传资料由消保股负责。
2.宣传资料发放及现场受理各类申诉和举报工作由消保股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商标广告股、市合股及各分会场工商所配合。
3.各分会场活动舞台布置工作、咨询服务台椅,由各分会场工商所、中国移动公司--分公司负责。
4.邀请镇政府领导参加活动及活动倡议书工作由各分会场工商所负责。
5.各分会场有奖知识竞答题奖品由移动公司--公司负责。
6.邀请有关新闻单位由消保股负责,现场活动宣传拍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本次活动由--区工商局局长谢基伟负责总协调,--区工商局副局长吴俊琨负责具体协调,联系人:颜-,联系电 话:--
消费者权益日创新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年3月14日-15日
四、活动地点
东兴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组织
由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东兴区20--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六、活动内容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二)组织各方面力量,在“3·15”活动当天,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采取设置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印发有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日创新活动方案3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与民生”主题,使当代的大学生更加留心发生在身边的消费方面的问题。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人文与法学系法学会特举办此次活动,帮助中国计量学院学生深入了解消费与民生,解答疑难问题。
二、活动的时间
20--年3月15日
三、活动形式
1.在食堂门口进行宣传,发放传单,拉横幅,介绍本次活动,并在宣传现场设置意见箱,征集同学们的意见。
2.随机对过往学生进行采访,例如遇到过的损害消费者行为的事件,以及贴近学生生活的在学校中发生的消费行为。
3.设立咨询台。邀请老师进行现场答疑,为学生解难排忧。
4.知识竞答
四,活动宣传
1、设计活动方案,制作活动海报及活动横幅,宣传活动名称及内容。
(1)活动横幅数量:2条
内容:①“消费与民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悬挂地点:食堂门口
(2)活动海报数量:3张
张贴地点:教学楼食堂
2、联系校园内媒体单位,包括校电台,校广播等。
3、发放传单
四、活动实施
1.宣传日时,场地分为2个区,分别为:现场咨询区、宣传材料发放区。
现场咨询区:桌子排成一字型,备好姓,若干支笔;
宣传材料发放区:组织若干名同学分散在各个场地进行发放,另外安排2名同学在咨询区与礼品领取区进行发放。
2.知识竞答(附件)
五、活动经费预算
1.海报10元
2.横幅30元
3.知识竞答10元
4.饮用水20元
共计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