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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24-05-30 18:54:01工作计划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福州市鼓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思路

    今年来,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着稳步有序的发展态势。现将我区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计划之内。20XX年度(按计生统计年20XX.10-20XX.09,下同),全区总人口为532455人,其中常口441096人,流口91359人);出生7639人(含流口,下同),政策符合率为97.65 %,政策外多孩率为0.13%。

    2.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水平。全区出生性别比为102.82。

    3.出生统计准确率:96.66%。

    4.按序时进度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截止10月底,已参检并录入信息系统4786人,完成上级指导数(5774人)的82.89%,提前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5.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20XX年,全区共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81人,金额257400元,兑现率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计生责任制

    今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困难问题。区领导多次到我局调研了解全区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计生奖扶、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等重点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综合治理难题。同时,区里还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区领导亲自主持计生工作汇报分析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部署阶段工作。

    区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督导组加大对各部门和十街镇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依法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把好各种聘任、评先、选拔的计生审核关。20XX年度,全区共审核个人各类评先评优、选拔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入职政审合计579人,否决3人;审查单位集体各类评先评优551家,否决1家。

    (三)开展新闻报道,做好国策的正面宣传工作

    我区以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通过计生宣传栏、政务网、新闻媒体等阵地与上街宣传、入户随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生育文明倡导和婚育新风宣传活动。确保干部、群众对计生政策及各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全区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73篇,其中国家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110篇,市级媒体59篇。

    (四)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

    生育政策调整后,为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我区不断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道、上街宣传、入户随访等途径,尽最大努力将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关知识、适用对象条件、申请办理的材料和程序等宣传普及到所有的单独家庭,确保政策得到落实。20XX年,共为1721对单独夫妇办理了再生育申请手续。

    (五)抓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0XX年度,全区流入91359人,新增98296人,注销101056人。流入出生1457人,其中政策外40人,政策符合率97.25%;流出出生50人,政策符合率100%。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我区先后与108个兄弟县(市)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其中省外76个,省内32个;流出人口协查率100%,流出人口反馈率100%。

    (六)努力攻坚综合治理难题

    1.打击“两非”工作。自去年10月以来,我区共查处“两非”案件11例,其中1例为重大案件。

    2.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17例(其中一例为分期缴纳),金额158.9577万元。

    (七)践行群众路线,促利益导向增量扩面

    关怀关爱计生困难群众。20XX年,开展幸福工程扶助了70户困难家庭,发放扶助金70万元;通过金秋助学扶助困难家庭学生24人,金额53000元。我局加大重大节假日对计生困难群众的关怀慰问,元旦春节慰问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及孤儿家庭共计509户,金额达26.2万元,其中慰问愿意接受关爱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293户,金额146500元;中秋及国庆节期间慰问计生困难群众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共计469户,发放慰问金23.45万元;开展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70户,金额7万元;各街镇、社区关怀慰问计生困难群众累计2131人,金额达84.2296万元。

    2.关爱特殊困难群众。20XX年,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实施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全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正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的轨道。鼓楼区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从往年的5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具体为非低保的特扶群众每人每月扶助1000元,属于低保的特扶群众每人每月扶助1300元。20XX年全年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合计504人,金额609.48万元,其中扶助第三代失独家庭49人,金额58.8万元。此外,开展独生子女家庭紧急救助活动,救助失独群众22人,发放救助金66000元;为14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独老人代缴了保险费用;为2名失独老人代缴不低于50%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年老的失独人员入住区老人公寓的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计生部门主动将失独人员名单等信息对接给各街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家养老站,由政府为6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失独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全面铺开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我局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扶的人员培训、宣传、咨询、收件、审核、统计等工作。为使广大市民群众在短短的时间内了解本项民生政策,将奖扶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先后在海峡都市报发布新闻报道,在福建日报和福州日报刊登公告,同时督促各街镇、社区入户宣传,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本项利民政策普及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20XX年度,全区共有7407名群众因此受惠,发放奖励扶助金达891.36万元。

    (八)创新服务模式,率先试行网上便民办证

    为方便群众办证,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探索便民办证服务模式,积极研发“鼓楼区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10月份,鼓楼区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正式开通启用,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居民可通过网络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计生证件。使广大育龄群众办理计生证件需请假、托人代办或跑长途等麻烦,群众只需在联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键盘,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办证事宜,大大地解决了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落实完善计生责任管理机制

    突出强化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工作。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区计生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部门和十街镇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查和指导工作,协调推进层级间、部门间的合作交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着眼计生事业发展全局,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扎实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同时加强新老机构的过渡和衔接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标准不降,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进一步稳定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培训教育, 落实好人员待遇,健全考评和晋升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以优质服务和高效廉洁为特征,以育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素质高、业务强、干劲足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

    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核定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整合、简化、规范计生业务办理流程,努力把计生系统建设成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业务规范、服务高效的职能部门。

    (二)全力夯实基础工作

    扎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生育文明及婚育新风尚;不断创新载体和内容,努力将计生政策法规、办事程序、避孕节育等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确保育龄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在90%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计生政策,明确奖惩措施,按照简单、易懂、管用的要求,把有关政策通俗化、生动化,反复宣传、滚动宣传、经常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形成规模效应、立体效应,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扎实做好国家验收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活动,迎接国家验收。按照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的要求,实现辖区内流动人口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水平,都能与常住人口一样平等地获得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免费的查环查孕、四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科病普查、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落实好流动人口各项奖励优待政策,积极开展困难帮扶等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入户随访和入户巡检等日常工作,实现人口流动信息动态监测,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开展部门信息交流互动,及时核查比对人口信息,适时更新系统数据,提高人口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做到流动人口重点对象协查率、信息接收及反馈率、反馈及时率均达100%。

    3.扎实开展利益导向工作。(1)促普惠政策向计生户倾斜。继续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做好计生利导政策与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普惠性政策的衔接。(2)做好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3)落实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4)关爱健康,开展免费妇科病普查服务。(5)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突发事故帮扶,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在经济、养老、医疗等方面提供帮扶救助。

    4.深化办证改革,全面优化便民服务。明年继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以方便群众、服务人民和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进一步依法精简计划生育办证程序及材料,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功能,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网上办证便民服务,尽最大程度方便广大育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计生证件,使居民办理计生证件办证免去请假、跑长途或托人代办等麻烦,只需在联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键盘,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办证事宜。同时,继续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依法规范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居务、办事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12345网上便民诉求和阳光计生热线服务,妥善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和计生专项经费的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着力解决综合治理难题

    1.协调推进部门信息交流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卫计、公安、民政、教育及劳动保障等部门信息交流合作。20XX年,计生统计口径将改由男方户籍地管理为主,我区因区位的特殊性,新增管理对象将近15万人,相当于总人口增加了35%,这势必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基层工作及人员配备等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指标无法完成的问题。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因统计口径改变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尤其是卫计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的共享交流,扎实做好人口信息的核查核对等工作,严防管理漏洞。

    2.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继续防范生育政策调整后可能出现的多生育风险,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尤其是多孩生育。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协调推动计生、卫生、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协调推进,合力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要实现将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拒绝缴纳或无故延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信息依法纳入征信管理,增强违法生育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人口长期有序、均衡地发展。

    3.强化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认真排查,将党员干部花名册与政策外人员名单比对,取证到位的按照高限作出征收决定,同时及时跟踪纪检监察部门,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到位。

    4.强化打击“两非”工作。落实孕前、孕中及产后全过程跟踪服务,对一些孕情突然消失的情况,抓住线索,及时追查,从源头上预防“两非”行为的发生。加强与卫生、药监、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分子的强力威慑和高压态势。

    (四)创新培育典型,进一步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继续探索计生服务管理新模式,将工作创新、典型培育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实施人口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抓好优生优育、早期教育、一居一品等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生育文化知识知晓率。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工作,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倡导育龄妇女实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推进基层计生群众自治工作。

    2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20XX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服务民生,坚持改革创新,紧紧围绕构建科学、幸福、和谐人口计生,不断推动工作转型升级。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并且获得了省卫计委关于“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20XX年全省临床检验室间质评成绩优秀机构”和“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表现突出单位”两项通报表扬。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和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XX年工作情况

    1-12月,全区共出生人口3223人,出生率为7.75‰(目标值为9.5‰),死亡2710人,死亡率为6.52‰,符合政策生育300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3.30%(目标值为91%),自然增长人口513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3‰(目标值为3.5‰),均控制在目标值内,各项目标均能圆满完成。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开展民生工程,不断深化利益导向机制。一是认真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政策。经审核20XX年将兑现计生三项奖励1406万元,惠及计生家庭7.13万人,奖励扶助金已于12月底前兑现到位。二是继续开展计生特扶家庭的关怀行动。20XX年全区享受“夕阳关怀”行动共230户,投入帮扶金共11.304万元;20XX年全区共有48户低保计生特扶家庭和5个患重大疾病计生特扶家庭享受“双困双助”帮扶,投入帮扶资金共12.52万元。三是开展好优质技术服务。继续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改进“三查”服务。截止目前,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达11.59万余人次,为1491名育龄群众治疗了妇科疾病,为304例育龄妇女实施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了长效节育措施奖励108例,奖励资金4680元。四是加强宣传倡导服务。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5·29计生协会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万人次,制作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宣传折页8万余份,发放安全套1万余盒,受惠群众达10万余人。五是深入开展慰问帮扶活动。结合“暖冬”慰问、“计生协会日”等活动,走访慰问全区计生特扶困难家庭、计生流动人口困难家庭、计生女孩困难家庭和基层困难计生干部共335户,送去价值约9.46万余元的慰问物资;投入4.4万元开展了“金秋阳光助学”活动,受惠计生困难家庭39户。六是全面完成计生“三结合”工作。20XX年完成“三结合”帮扶户1252户,其中新增户183户,联系户321户,帮带户740户,比市上下达任务超162户;新建基地1个,巩固基地7个,共投入帮扶物资19万余元。

    (二)加强出生缺陷干预,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一是加强宣传,不断增强群众优生优育意识。利用电影放映平台、电视、报刊、壁报、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和宣传品等媒介和载体加强对孕检、婚检知识及优生优育等知识的宣传。二是加强培训,不断满足群众优生优育需求。全年开展“金沙讲坛”出生缺陷干预专题讲座32期,培训人员1648人,并于4月2日邀请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优生遗传咨询专家,为全区有生育意愿的200余名已婚待孕夫妇作了优生优育暨产前诊断知识专题讲座。三是加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为群众提供优生优育技术服务。20XX年已组织16个拟再生育的病残儿家庭到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进行医学鉴定;并于7月5日邀请华西附二院专家对全区50余个符合再生育家庭或未生育的家庭进行优生一对一咨询服务。四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1-12月,为2414人实施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目标任务的144%,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目标任务为80%)。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工作。1-12月,对全区历年来违法生育的495人进行了处理,再生育集体审批1086例(含单独两孩)。二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全额上交财政。三是进一步夯实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全年为流入育龄妇女住院分娩补助1例,慰问补助金额为500元;今年8月投入12.53万元对358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实施“新市民健康倍增计划”免费体检;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地区增添5台智能避孕药具机,方便流动人口就近获得避孕药具。截止目前,流动人口登记率达86%,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率达93.95%。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区、乡、村三级计生干部政策业务专题培训会,编制并印发培训手册200份,系统培训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政策、业务知识及办事流程。同时还分批分次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共约50余人到省、市参加培训学习。五是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3月20日正式启动并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以来,我区积极采取“五大举措”,使“单独两孩”新政得以顺利实施,再生育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间减少了一半以上的时间,截止目前共审批通过了762对“单独两孩”夫妇再生育申请,做到审批对象“零差错”、审批材料“零问题”。六是实施好两项国家级试点工作。一项是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另一项是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投入8万余元在流动人口密集的大弯化工路社区完成流动人口“生命绿岛”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七是平稳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平稳过渡。八是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今年投入2.9万余元在符合条件的弥牟曙光村、福洪栏冲村、城厢白贯村三个新型社区深化“生命绿岛”计生服务平台建设,同时投入7.7万余元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村级计生服务室宣传栏、制度牌给予了更新,切实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突出综合治理,营造“和谐计生”氛围。一是做到三个坚持,确保低生育水平。即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二是加强宣传,转变传统婚育观念。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转变群众传统婚育观念。三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纪检监察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计生执法难的有效途径。继续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四是解决人口结构性矛盾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

    (二)突出利民惠民,完善“幸福计生”机制。一是全面落实好各项计生惠民政策。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各项奖扶政策和计生三结合帮扶等惠民工作。二是积极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爱机制。围绕独生子女死亡、重残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整合资源,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长效机制,切实关爱计生特殊困难家庭。三是加强出生缺陷干预,不断增强出生人口素质。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国家级试点工作,继续探索出生缺陷干预新举措、新方式,努力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四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继续实施流动人口“新市民”帮扶计划,推行“一站式”管理和“一证式”服务,实施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家级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率和综合服务率。

    (三)突出优质服务,深化“科学计生”格局。一是进一步提高登记服务质量。继续推动解决群众办证不便问题,严格落实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等证件办理便民措施,进一步规范证件办理承诺、委托代办制和窗口服务行为。二是全面提升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扎实做好孕龄群众生殖健康免费检查等重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口文化阵地、服务载体建设。继续在符合条件的新型社区深化“生命绿岛”建设,不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工作。四是进一步夯实药具服务工作。树立人性化药具服务理念,扩大药具服务覆盖面,增强药具服务可及性。

    (四)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好“两个责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继续将“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作为推动、检验工作的重要方法,认真做到“三严三实”,促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3晋江市2015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争创国优”的目标,突出“持续、创新、统筹、服务”,努力夯实基础、攻坚克难、务实工作,扎实践行群众路线,稳妥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据人口计生统计报表,20XX年度全市上报政策内出生24988人,男婴13709人,政策外多孩出生174例,政策符合率92.57%,出生性别比103.18,全市补报20XX-20XX年度政策外出生266例,统计准确率99.02%,主要指标运行平稳。在泉州市20XX年度人口计生考核中,我市最终成绩排名第4,创多年来最佳成绩。

    一、20XX年度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认真落实计生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主要领导先后主持召开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正副组长会议、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等多场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统一全市上下思想认识,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市分管领导根据《考核大纲》落实情况,召集镇(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认真分析各镇(街道)阶段性人口计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纳入预警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对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指标以及常规工作评估居后的6个镇(街道)进行预警和约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二是明确责任。印发晋江市20XX年人口计生工作意见,市委、市政府向各镇(街道)、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颁发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20XX年度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大纲进行调整修改,明确全年人口计生考核时段、考核方向和考核重点。

    三是巩固惩防。组织计生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政档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廉政防控工作,深入梳理岗位职权,查找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我市“三评”活动中群众满意率为98.5%。

    2.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教育。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的决策部署,先后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务虚会、全市计生系统新进人员培训班、新修订《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专题培训会和基层计生业务跟班见学等,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

    二是创新载体。开通“晋江人口”和“新晋江人”两个微信公众平台:“晋江人口”侧重向常住人口宣传,“新晋江人” 侧重向流动人口宣传;发动村、社区成立“育妇微信群”,作为村级面向育龄群众宣传的一个载体;在晋江电视台《晋江新闻》播出前黄金时段和公交车载视频播出性别比失衡、“单独两孩”动漫公益广告;拍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宣传专题片,设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均等化形象系统(包括专用LOGO及VI标准化识别系统、卡通人物、漫画书、创意公益广告等);印制5万份《晋江市人口计生基本知识100问》,由基层干部入户分发和办证窗口分发,并分10期在晋江经济报上刊发;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新建29个镇(街道)、村(社区)人口文化园。

    三是寓教于乐。成立“妈妈俱乐部”,开展计生家庭中秋游园、幼儿推拿保健研究等多场活动;自上而下举办亲子才艺秀,于7月11日第25个世界人口日联合泉州市举办纪念世界人口日晚会暨晋江市“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亲子才艺秀决赛;开展微信“点关注+答题·百元话费等你拿”活动,争取《人口之声》杂志社在我市成立我省首个通联站。

    四是正确引导。坚持唱响主旋律的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技术手段,密切关注互联网等媒体上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的信息,认真做好日常舆情监控,特别是敏感时期的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网上舆论热点,重点关注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网络舆情。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人口计生负面信息要求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防止小问题炒成大热点。针对“单独二孩”这一社会热点问题,主动邀约晋江经济报、晋江电视台记者采访,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把好正确舆论导向。

    3.扎实推进计生依法行政

    一是扎实推进诚信计生。将开展诚信计生与“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县”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推动群众主动参与“诚信计生”,并统一制作诚信计生协议书模板,供各村(居)参考。目前,我市村(居)全部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每个村(居)在协议内容上都有奖励优惠项目,全市91.35%以上已婚育龄夫妇参与。

    二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告知—审批—决定—送达—执行”的程序规范执法。严格执行《晋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方案》规定,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共制作法律文书2772份,当年度征收社会抚养费10714.1487万元,征收到位率57.51 %,其中,个案征收15万以上61例;打击“两非”已行政处罚及刑事案件立案76起,结案76起,其中刑事案件11起(非法性别鉴定案件10起,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案件1起),处理涉案人员14人(判刑8人,刑事拘留6人);行政处罚案件60起,处罚涉案人员60人,行政处罚金额132.18万元;因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吊销再《生育服务证》10例。

    三是落实单独二孩新政。按照省、泉州市统一部署,我们提前进入、提前分析、提前研究,迅速启动新政。对各项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第一本《再生育服务证》从申请到审批仅用4天时间,大大缩短审批时限。为了简化手续,为市民提供便捷服务,针对符合再生育已怀孕开具证明材料一时比较困难的夫妇,推行办证容缺制度,要求对象签订承诺书,在承诺书中体现父母的整个生育史等情况,如有隐瞒《再生育服务证》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对证明材料不齐的,可先行办证,后由当事人补足材料。目前,已办理单独二孩《再生育服务证》463本。

    四是及时处理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路线图”要求抓早抓快,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违法生育,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查、有查必果。坚持行使好“一票否决”权。对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等均按要求严格把好计生婚育证明,并予以整理归档。20XX年度,我市共审核评先评优372例、干部提拔任用517例;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件(次),其中来信16件次,电话访43件次,个人访1件次,电邮访4件次,市立案16件,结案16件,结案率达100%。

    4.创新拓展计生管理思路

    一是创新均等服务。进一步优化省流动人口信息监管采集系统,以青阳街道阳光社区、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为试点,开展流动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在陈埭镇试点地理信息系统的网格化,建立村(社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电子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优化和升级全市已建成的157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办证、办事和求助服务;配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在计生管理方面,采取“先接收、后管理”原则,最大限度地方便流动人口实现落户晋江的愿望,计划生育积极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被《中国人口报》头版头条报道,今年又在晋江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中提出计生导向。

    二是创新行政手段。为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和优化行政审批项目,保留2项行政许可,对原有4项非行政许可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发证转为内部管理项目,《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审批发证转为监督管理项目,审批发证由镇级办理,对原有的8项行政确认项目全部转为内部管理项目;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专设办证窗口,推行“窗口式”办事制度,各镇(街道)也设立了服务大厅,实行计生“一条龙”服务;对申请办理收养及购房按揭计生证明等2项审批事权进行委托下发给陈埭镇、深沪镇;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对象申请吻合术开展调查2人次,出具吻合术介绍信1例,为符合收养条件对象出具婚育证明39例。

    三是创新管理模式。建立本地化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行条形码管理,动态跟踪孕前优生检查进度,B超、检验结果自动导入,有效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档案质量;与妇幼保健院婚检信息库相连,在基层计生服务所安装信息系统客户端,实现数据互通,全年共为8407对夫妇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提供技术服务的安全保障体系;在人口计生系统机构改革和政策调整的特殊时期,做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统计报表;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检查与分析,坚持疑难病历讨论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四是优化“双查”工作。将全市开展的村级计生“集中双查日”拓展为“健康服务日”,在双查期间,结合开展妇女健康检查、计生知识有奖竞猜、政策咨询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将管理寓于服务中,让全市育龄妇女主动落实“双查”,提高“双查”当日到位率和群众满意率;从10月份开始,市计生服务站在双查月(1月份、4月份、7月份、10月份)的每个周六上午增设便民服务窗口,以解决上班女性朋友因为双查时间与工作冲突的烦恼。

    五是推进双向协作。建立流动人口协作办,工作人员由流出地计生部门委派或聘请,采用分段工作、集中办公的形式,实现与我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无缝对接,共同管理服务流入人口,达到“以外管外”的目的。继续做好流出协作点维护,定期加强沟通,做好信息交换和“双查”通报。投资建设市双向协作办,全面实施管理双向协作点功能。

    5.不断加大帮扶优惠力度

    一是提供就业培训。在泉州轻工学院举办晋江市20XX年计生户电工就业培训班。除常住人口计生户可报名外,流入人口计生户也可报名,充分体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同城化管理。培训合格的泉州轻工学院发给结业证书,考试通过的,发给职业资格证书。组织80名计生家庭大学毕业生工业游,参观利郎、七匹狼和中国鞋都电子商务中心,听取《求职心态》就业指导讲座,并登记就业意向,由人才市场推介就业。

    二是严格审核认定。坚持“严格政策界限、严格确认程序、严格监督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奖励资金发放。今年享受农村计生家庭奖励2340人,兑现奖励金421.2万元;享受城镇计生家庭奖励366人,兑现奖励金65.88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关爱扶助工作:享受福建省独生子死亡或伤残对象50人,兑现奖励金60万元;享受低保家庭困难补助对象18户,兑现奖励金21.6万元;当年度慰问失独家庭13户, 共发给一次性抚慰金13万元。享受节育贡献奖励对象18984人,兑现奖励金376.326万元。没有因重复和错漏而导致的纠纷、投诉和上访等事件。

    三是完善政策整合。整合利益导向相关政策机制,创新计生为民办实事项目:①将节育奖与法定奖励整合:取消二女结扎户夫妻每人每月30元的节育奖,转为提高二女结扎户法定奖励,由原本一次性奖励3000元标准提高到10000元(提高7000元)。截止第二季度法定奖励二女扎共兑现193人,法定奖励金149.8万元。②提前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我市享受计生奖励扶助对象年龄调整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按每年1800元标准发放奖励金。20XX年享受对象为农村二女户(含独生户)中女方年满50—54周岁的对象新增471人,兑现奖励金84.78万元。

    四是推进“五大工程”。今年市镇两级共已拨付742万元建(购)房补助款,帮助农村229户二女户改善住房条件;投入166.65万元奖励650名荣升大学的农村二女户女儿,帮助439人次困难学生申请各级助学金62.45万元;投入45.5万元幸福工程救助金,无偿资助91户计生家庭各5000元发展生产;帮助230户计生户申请到贴息贷款1605万元,贴付利息96万元;为全市所有计生二女(含独女)户和计生失独家庭免费办理新农合,提高结报标准20%,并实行计生特殊家庭5000元以内“先诊疗,后结算”优惠政策;投入115.34万元为43022人次计生二女户免费办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6.深化计生优质服务领域

    一是深入基层服务“零距离”。通过结合开展 “三下乡”、“夕阳红”服务队等活动,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妇科普查、体检、治疗,为农村儿童义诊,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利用镇级服务所和卫生院的卫生技术资源,先后组织到陈埭、新塘、深沪、罗山、东石等镇(街道)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组织全市46名申请病残儿鉴定对象参加泉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并将鉴定结论通知各镇(街道)及申请人。今年度共组织92人次参加下基层活动42场次,服务群众4453人次,妇科病诊治1855人次。

    二是深化优质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争创“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岗”、“群众满意的计生服务机构”活动,市计生服务站参评“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通过网络投票以全省总票数第二名成绩参加全国推选宣传活动;重视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教育,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活动,林秀英同志荣获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等奖;投入6万多元建立多功能自动化监控系统,提升全市药具库房信息化管理水平;投入20多万元在陈埭镇避孕药具超市及多家企业、五里开发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增设17台药具智能发放机。20XX年全市服务机构发放药具7764人次,完成节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3272例,输卵(精)管绝育术446例,人工流产31例,无发生违法技术服务行为和技术事故。

    三是积极探索服务新手段。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合作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取长补短,在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建立综合服务中心,让流动人口“一站式”实现计生与卫生服务,进一步方便流动人口就近接受服务;继续推进流动人口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在镇(街道)、村(社区)、企业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将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家庭服务中心功能,开展一系列服务活动,同时,计生与卫生部门协作,引入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内容,加大流动人口服务经费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足额配备,并提出14项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任务,力争将家庭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卫生和计生均等化服务管理中心。

    四是推进“五大项目”新高潮。“五大项目”自去年出台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拓展延伸和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五大项目”落实,今年我市将“五大项目”列入年终计生考核重要内容,同时明确了办理流程,制作了申请表格。20XX年度,已帮扶14979户流动家庭,其中流出444户(安居7户、成才31户、致富15户、保障218户、亲情173户),流入14535户(安居870户、成才8626户、致富165户、保障4653户、亲情221户)。

    7.夯实日常工作管理基础

    一是完善人口信息基础网络。拓展全员人口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流动人口管理平台等应用平台在村级应用,提升村级服务和管理水平,目前我市389个村(社区)全部以光纤方式接入政务外网,为加强政务外网“村村通”建设,对村级人口信息进行实时动态采集、更新,简化村级计生台帐,减少手工工作量,提高全员人口信息质量。全面推行“泉州市双查实时在线系统”,实现“双查”服务属地化,提高双查制度的有效率。

    二是开展人口数据清查。针对省卫计委下发的20XX年以来的卫生免疫数据与全员人口系统比对的出生信息核查,开展全市出生人口数据清查活动,对全市疑似漏报记录2230条,进行全面核实,共补报历年出生500余条,修正错报109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掌握全市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开展全员流动人口清查服务活动,共新增录入系统211790人(其中流入202164人,流出9626人),注销149820人(其中流入147003人,流出2817人)与企业签订合同8356份,与租(借)房主签订合同21547份。

    三是实现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继续与卫生、民政、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卫生局下属各医疗单位每个月定期把出生、防疫、无证孕检、落实四术等信息通报给人口计生部门;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户籍员每月参加所在镇(街道)月计生例会,通报本辖区内当月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四变动信息;民政部门每月将婚姻信息(结婚、离婚)与死亡信息通报给人口计生部门。通过建立有利于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掌握婚、育、孕、产等信息的管理体制,加强服务管理,尽可能减少常住人口漏统、育妇漏管、出生漏报、出生错报等,夯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在巩固中不断提升,但当前人口计生形势仍然严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一是常规工作仍然存在问题。①未婚青年、重点离婚对象的服务跟踪管理仍较不到位。②信息化水平不高,整体软件规划较为滞后,未能有针对地开发专用软件,提高工作效率。③基层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统计工作政策性、专业性相对较强,部分基层聘用临时人员担任,导致整体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队伍不稳。二是新情况新问题制约当前人口计生工作。①当前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客观上牵制住部分人员、精力的投入。②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涉及到迁移的人口数量不少,流动性强,人户分离现象日趋突出。③我市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度不断增大。④依法行政要求更高、更严,迫切要求基层转变工作思路方法。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宣传教育

    做好现行计生政策宣传教育,加强与宣传、广电、卫生、工、青、妇等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快建立计划生育公益性、社会化的宣传机制;加强计生宣传网络建设和阵地建设,通过局网站、微信平台、微博、晋江新闻网等电子媒体和晋江经济报等平面媒体刊发人口计生知识;加强对基层人口文化园建设指导,鼓励与现有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和市政园林局协调,联合青阳街道或梅岭街道在市区八仙山公园或绿洲公园开辟一个角落,建设晋江市级人口文化基地。

    (二)促进社会融合

    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通过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机制,推广试点经验,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在方便流动人口安居、成才、致富、保障、亲情等助推流动人口家庭发展“五大项目”方面提供更优惠服务、更具体措施,均等化工作重点将侧重卫生和计生均等化,拟在镇、村(社区)以及企业试点流动人口这两方面相融合的均等化项目。

    (三)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执行泉州市依法行政“五大工程”,并按照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对计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继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并有意识地让法院介入这项工作,通过法律手段使群众认识到违法生育应自觉依法接受处罚。坚决执行计生“一票否决”,在办理各种手续时把好计生审核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的处理“三到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市打击“两非”联席办作用,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千方百计堵住“两非”管理漏洞。

    (四)强化优质服务

    以国家计生工作三大指标为导向,围绕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继续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强化信息系统的承上启下和双向反馈功能;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把技术服务工作和医疗卫生工作有机整合,按照今后服务站机构职能范围和上级的规范要求,对科室进行重新设置,对现有技术服务人员进行重新整合,提高技术服务工作效率和质量;逐步推进规范的医学三基培训工作,在稳固提升避孕节育手术质量的前提下,重点加强优生保健技术服务培训,为发展人口家庭全程技术服务夯实基础;加强村级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密切市、镇、村三级技术服务联动关系,逐步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全市服务网络。

    (五)完善奖扶政策

    把人口计生工作与创建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坚持落实现有奖励扶助政策措施,缓解计生户的后顾之忧,对独生子女家庭,在风险保障、奖励扶助方面进行拓展,同时,总结提升惠民举措,全面盘点几年来“五项奖扶”、“五大工程”实施情况,结合近几年新出台的多项惠民政策,进行全面的疏理、完善和提升,不断健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整合制定出更加系统、更加务实的计生困难户发展促进计划,争取使全市计生困难户拥有较为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人均收入达到全市水平。

    (六)推进协会项目

    继续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加大对计生特殊困难人群特别是“失独”、“伤残”家庭等的关怀扶助力度,安居工程要继续分期分批帮助农村二女户解决住房困难。成才工程要继续为独生子女就学提供优待优惠。致富工程要进一步帮助以农村二女户为重点的计生困难户发展家庭经济。保障工程要切实抓好医疗、保险优惠措施的落实兑现。亲情工程要通过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上对计生“三户”的关心爱护。进一步完善以“生育关怀行动”为载体、以项目实施为依托的计生困难家庭扶助机制,努力把计生协会建设成为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作用明显的群众团体,成为我们开展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好帮手。

    (七)完善队伍建设

    在机构改革的新时期,保持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工作队伍的稳定,推进人口计生职业化队伍建设,确保专职专用,配齐配强村级计生管理员,探索建立奖优罚劣、能进能出的队伍管理新机制。加强基层计生管理队伍特别是村一级队伍的培训教育,重点加强形势政策、岗位责任、业务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教育,确保其对形势政策清楚明了、对岗位责任认识到位、对业务知识把握得当。

    4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市政府办:

    今年,我委全面贯彻执行国办发〔20XX〕12号、川办发〔20XX〕23号及雅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人口计生部门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人口计生政府信息,推进全市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按照市政府办要求,现将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打算函报如下:

    一、20XX年总结

    20XX年,我委全面贯彻执行国办发〔20XX〕12号、川办发〔20XX〕23号及雅办发〔20XX〕16号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作为人口计生部门一项系统工程常抓不懈,主动、及时、规范公开人口计生政府信息,推进全市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1名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2名办公室人员开展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委监察室牵头,定期对委机关各科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公开、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终业务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科室、优秀公务员等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公开程序。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具体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四审”制度,严把信息审批、报送关口,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系统安全管理,妥善保管涉密文件,防止涉密事件发生。建立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一名分管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及时向新闻媒体反映、报送各阶段重点工作、重要信息,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完善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系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规范,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分类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水平。利用雅安电子政务内外网、雅安市人口计生委互联网站、雅安电视台、《雅安日报》、《家庭生活报》、政务微博、政府微信、网络问政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并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府文件等内容。及时公开人口计生系统灾后重建进度,人口计生系统“三公”经费情况,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出台后,我委分别先后在《雅安日报》登载“雅安同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通稿,在雅安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消息,及时公开单独两孩政策及解读、单独两孩《生育证》办理流程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

    (四)加强舆情引导,确保社会稳定。通过在雅安人口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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