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报告:国企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专项报告
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集团党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对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党支部严格按照《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党费来源分为两部分:一是集团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进行下拨,并根据当年困难党员摸底情况,下拨专项慰问经费。二是由党员进行缴纳,并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党员交纳的党费全额上缴集团党委,党支部不留存。
党费收缴数额由工资管理部门提供,不兑现年终绩效的月份,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选择一个基准月,年内一般不变动;兑现年终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一般不超过1000元,自愿多交者不限。党费收缴标准为:根据公式核算出的党费基数在3000元(含)以下者,交纳党费基数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
二、党费使用基本情况
党支部党费使用始终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主要用于开展党的活动和党员学习教育:一是用于支付党史专题党课师资费、党建知识竞赛材料费、红色教育展览等主题参观活动租车费等必要费用;二是用于订阅《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或购买党徽、党旗等学习教育材料;三是依据集团《关于对生活困难党员给予补助的管理办法》,将集团下拨的专项慰问经费用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一次性生活补助;四是用于支付党费专用账户的银行回单管理费等。
三、党费管理情况及主要做法
党支部高度重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章党规中关于党费的相关制度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发生。
一是加强党员思想教育,不断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主动上交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把党费管理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认真核算党费数据,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根据中组部和集团党费管理相关制度,明确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计算的依据、党费交纳的时间等要求,及时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党支部收缴党费有台账,党费上缴有回执凭证。同时,每年年底,根据党费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党支部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以及《党费使用情况统计表》,按要求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使用、报销审批流程,重要活动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执行,确保党费使用集体决策,实现了严格审核、严肃管理,并且党建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双重核对,每月核对账簿和账单。每年年初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对上一年度党费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公布,确保全体党员了解党费使用情况。
四是依规开设党费独立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进行专人管理。自党支部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党费管理工作,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开设了党费专用帐户,专户储存党费。
五是党费管理实现信息化。党支部使用党费云平台管理党费,党员自行用手机APP将党费上交至党费专户,并可以对未按时上缴的党员进行短信催交,实现了党费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
党支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在后续的工作中,党支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提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严格执行集团党委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与党建活动的有机融合,确保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