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户口计划生育证明
迁户口计划生育证明
一、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二、申请条件:
本证明仅适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之用。
三、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村(社区)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五、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收费依据:
不收费
计划生育证明书写要求
一、计划生育证明内容要求
把当事人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情况详细列明,如当事人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情况(未婚、初婚、离婚、再婚、丧偶),配偶资料(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子女出生情况(含收养抱养,小孩出生日期,政策生育内外属性),节育措施情况,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如果有,则须写清是否处理以及处理地点、日期)。
二、计划生育证明格式样板
[样式一]未婚无生育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属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 (加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