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昨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工作,同时公布2015年计划生育宣传标语:
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完善生育政策,利国利民利家。
3、计生国策心系群众,奖励扶助情暖人心。
4、知情选择,科学孕育。
5、幸福生活从优生优育开始。
6、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快富奔小康。
7、优生优育优教,利国利民利家。
8、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
9、弘扬家庭美德,塑造优良家风。
计划生育是通过晚婚、晚育、优生和少生,对人口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的过程。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我国开展计划生育以来,对人口控制和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主动的作用。目前,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如单独可以生育二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都对计划生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计划生育法》更是将计划生育提高到法治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