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培养计划1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顺利完成,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1、深入学习并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科学素养良好,事业心强。
2、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较显著的创造性成果,具有独立从事本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和专门技术的能力,对未来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适应性。
3、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至4年;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简称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提前攻博的研究生在博士阶段的学制为3年,从硕士生入学到完成博士生学业,学习年限为5年。
三、培养基本要求
1、根据《兰州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暂行规定》制定培养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工作,使之有利于博士研究生科学素养、科研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2、三年制博士研究生在第三学期之前必须完成所有课程(含必修环节,下同)的学习,用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学期;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在第五学期前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用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学期。
3、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辅以必要的课程学习。其课程学习应更多地采用自学、讨论、切磋交流的方式。
4、发挥学术群体的优势,建立导师指导小组,实行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切实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5、提前攻博的研究生,转为博士生后,按三年制博士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培养。
6、各类博士研究生均应根据《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暂行办法》参加学科综合考试。
四、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㈠ 三年制博士研究生
三年制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生至少应修5门学位课程并完成20学分。
1、必修课程:
公共课
①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1门)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文科) 3学分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科) 3学分
② 第一外国语 5学分
基础理论课(不少于2门) 6学分
专业课(不少于1门) 3学分
2、补修课程
跨学科、专业或同等学力者需根据培养单位的要求补修该学科、专业硕士生阶段的某些主要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3、必修环节
专题报告 1学分
4、选修课程(2学分/门)
公共选修课
第二外国语
注: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第二外国语(英语)为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可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本学科或跨学科课程)
㈡ 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
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博连读研究生至少应修9门学位课并完成46学分。
1、必修课程:
公共课
①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门)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文科) 3学分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科) 3学分
② 第一外国语(硕士生) 4学分
第一外国语(博士生) 5学分
基础理论课 12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根据培养单位的要求,学习不少于4门的基础理论课,其中博士生基础理论课不少于2门。
专业课 9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培养单位的要求,学习不少于3门的专业课,其中博士生专业课不少于1门。
专业外语 1学分
2、必修环节
文献检索 1学分
前沿讲座 1学分
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 2学分
专题报告 1学分
3、选修课程(2学分/门)
公共选修课
包括学校为硕士生和博士生设置的所有公共选修课。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者,第二外国语(英语)为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可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本学科或跨学科硕士生或博士生课程。
五、学位论文
1、博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① 对论文所涉及的问题,应有深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很好地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法,具有熟练的科研技能。
② 论文的理论、实验、计算、资料要求准确、科学、可靠,能体现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作风。
③ 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创造性的见解,并取得较显著的创造性成果。
④ 论文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
⑤ 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2、博士学位论文的必要环节:
① 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由博士研究生与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商定,也可由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指定。三年制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最迟应在第三学期完成;五年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最迟应在第五学期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力求结合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和科技发展的重要任务选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
② 开题报告 在确定论文选题的同一个学期,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本学科一定范围内,就自己学位论文的背景、意义、研究计划、拟采用的研究方法、预期研究成果等做开题报告,广泛听取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的意见。
③ 阶段检查 博士生应主动接受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对论文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并分阶段(每学期至少一次)报告学位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针对博士生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助和指导,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博士研究生要根据兰州大学《关于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完成相应的研究成果。
博士培养计划2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教育是我国教育制度中对专门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的培养应强化素质教育,要求博士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与邓小平理论。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治学态度严谨。
二、学习年限和培养环节的进度
1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三到四年。原则上第一、第二学期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公共课和专业课程,第三学期进行学科综合考试,第四学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 、至第六学期结束时博士生已完成课程学习、学科综合考试、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但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按常规学制时间(三年)离校,待学位论文准备好后再申请回校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的答辩需在六年内完成。
相关事宜请按照《关于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延期答辩和有关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若干补充规定》执行。
三、个人培养计划的制订要求
博士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指导教师应按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结合博士生本人的知识结构、科研特长和科研的需要,指导博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必读书目、科学研究计划。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经二级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主任审核批准后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既是导师指导 博士生学习的依据,也是管理部门对博士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查的依据。
四、课程设置和管理要求
(一)课程设置
博士生的课程设置为:政治理论课、外语课、数量分析方法课、学科前沿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政治理论课――文科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
工科为“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社科学院为该课主办单位。该课是全校或者外请各学科教授、专家以讲座形式授课。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在中国社会主义实践中运用和发展的具体过程,完整准确掌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中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好坚持与发展,继承与创新的问题。
2 、外语课
( 1 )第一外国语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
( 2 )外语课必修语种 应与 博士生入学考试语种一致。
( 3 )从 1999 级博士生开始,外语课程学习为一个学期。考试成绩达 70 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要求者则安排重修。
( 4 )外 籍 博士生本国语言不能作为第一外语,应以汉语为第一外语。
具体事宜按照《研究生外语课程补充规定》执行。
3 、数量分析方法课
为了提 高博士生的数量分析能力,开设以下三种方法课: A 、优化方法, B 、数学模型, C 、科学与逻辑方法。博士生根据所学专业参照《博士生选课表》必修其中一门课程。
4 、学科前沿课
该课由媒体管理学院、社科学院、文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承担学科前沿课的主讲单位。负责安排组织本校或校外的知名教授,以讲座的形式授课,增加博士生对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学术信息以及学科前沿成果的了解,使博士生开阔视野,并能及时追踪学科前沿。目前开设的四门前沿课为: A 、经济学和管理学前沿, B 、哲学前沿, C 、美学前沿, D 、语言学前沿。博士生根据研究方向按照《博士生选课表》选修一门。
5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为了提 高博士生的专业理论水平,拓宽博士生的专业知识,由培养单位或指导教师组织开设专业课,要求对学习范围、内容、基本要求及阅读书目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用博士生达到我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
6 、选修和补修课程
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由导师指定选修相关专业课程,并列入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同时,导师根据 博士生特点和论文写作要求,指定参考文献。
(二)管理要求
1 、博士生入学后,均应按照研究生处安排教学进度计划完成相应的培养环节。博士生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必修学习和考试者,应提交缓修、缓考申请,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申请书由教务秘书送交研究生处批准备案。申请批准后的博士生可随下一年级的课表选修相应课程。
2 、外语课,由外语系统一组织课程教学和考核
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分数在 60 分以上者,可参加由外语系组织的英语水平免修考核,成绩合格者,准予免修。
3 、全校博士生外语课由外语系统一安排。
4 、第二外国语是否列入必修课,由各二级学院和导师根据博士生学习需要自行决定,确定后列入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
5 、导师应指导博士生阅读大量外文资料,以提高外文阅读能力。
其他要求按照《研究生外语课程管理补充规定》执行。
6 、博士生公共课均采取考试形式进行考核。
五、科学研究和学术论文的发表
1 、科学研究计划:博士生入校后,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合理的科研计划。博士生的科研工作计划应对研究的课题、科研进展的步骤、各个阶段的内容和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应把博士生的培养与其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
2 、学术论文的发表:为了加强博士生的培养工作,不断完善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保证和监督机制,研究生处建立了对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情况定期进行统计通报制度。要求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有与学位论文选题内容相关的科研论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能够代表该学科学术发展水平的核心刊物上(具体要求请见《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科研论文的暂行规定》)。否则,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处将以学年为时限,按学生的学号顺序,定期将博士生发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的科研论文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
1 、学科综合考试
学科综合考试是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考察其是否能够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的参考依据。学科综合考试须根据“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要求命题,全面考核其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和学科前沿知识掌握的程度,还要考核其作为博士研究生应该具备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科综合考试安排在 博士研究生课程全部结束且成绩合格后进行(一般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初进行)。
考试采取口笔兼试形式(但笔试必须以 博士点为单位统一组织)。有关事宜按照《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博士生学科综合考试合格后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阶段。为保证学位论文的写作及答辩质量,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学期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期之间至少间隔一个完整的学期(例如:第四学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本年级第四学期进行,通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第六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不能按期履行开题报告的博士生,其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答辩时间按上述间隔顺延。
开题报告会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如论文写作中题目和内容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开题报告,以保证课题的前沿性和创造性。由专家评审通过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合格后,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和原始记录本交研究生处主管部门备案。
具体事宜请按照《中国传媒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执行。
七、提前毕业
博士研究生在学制三年期内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要求提前学完全部课程,各门必修课程的考试成绩均在良 + 以上并其他课程考试通过者;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内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学位论文已完成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1 、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须具备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 1 )申请提前 毕业的 博士生须在“核心期刊”或“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 3 篇,要“其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2 篇;在“核心期刊”、“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 4 篇。
( 2 )在可检索的国际学术刊物上了表 2 篇以上学术论文。
( 3 )在本学科领域内取得重大科研成果,获得全国性科学成果奖。
2 、申请时间:每年 3 月 25 日以前办理申请提前一年、 10 月 25 日 以前办理申请提前半年毕业研究生的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3 、经审批同意办理提前毕业手续的博士生(已列入该年度毕业分配计划),但因故不能提前毕业者,不得撤消提前毕业的申请,未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或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颁发结业证书。
详细事宜按照《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执行。
八、学位论文
1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2 、博士学位论文应体现出博士生具备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能力,论文具有创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