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局各科室及下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严格落实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商贸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商贸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覆盖率100%,基本消除用电、防火、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推动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全民安全意识,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部位和重点工作分工
重点部位:定点屠宰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外贸公司、地毯厂。
重点工作分工:生猪办负责生猪屠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生产设施隐患,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及时冲洗场地、清除苔藓,防止人员摔倒,及时维修屠凳,确保设备完好率100%。加强值班,把好人情关,坚决杜绝病死猪、母猪等不合格肉品入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出售病死猪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农村上市肉品规范管理,不定期对用肉单位进行检查,坚决杜绝病死猪肉、白板肉流入市场。
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大型商场、超市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对举办的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督促有关负责人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和各项防范措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督查,彻底消除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病死害猪肉、假酒行为。
商贸服务管理科对全区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的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进行整改,督促市场经营户安全用电,对私搭乱接电线行为及时制止,认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可用、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协助工商部门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外贸公司负责本公司内部的安全工作。
地毯厂负责本厂区内所有租赁企业以及自身的安全工作。
三、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区商务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局长伏海龙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庄杰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
2、按照国家、省、市、区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方案。(4月20日―30日)
3、开展宣传发动。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和载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浓厚氛围。(5月1日―15日)
4、深入排查摸底。各职责股室按照职责分工,对自己负责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状况明了,目标明确。(5月16日―31日)
5、集中整改。对摸底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整改(6月1日―7月33日)
6、强化职责追究。把“打非治违”列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资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促进安全生产职责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市场体系建设科、商贸服务管理科和市场监督管理科要做好排查、摸底和信息上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政府热企业冷、上面热下面冷、打非热治违冷”以及“不平衡、不协调,不同步”的问题依然突出,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超多存在,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打非治违”工作任重道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职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特种设备、校车安全、一般工矿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9类非法违法行为:
l、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掉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掉或关掉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理解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贴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铜管扣件和起重机
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7、非法违法用工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职责体系不健全,职责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贴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lO、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l2、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3、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和转包分包、各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地各部门要严肃查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一3月底)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透过“四不两直”暗访暗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个性要督促企业落实“治违”主体职责,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乡政府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集中打击。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省、市、县安委办对相关单位开展第一轮全面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职责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状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省、市、县安委办对相关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l一12月)
各级各部门备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级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扣非治违”工作状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行动由政府负总责,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的总体要求,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黄淳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叶定国、安监局长刘布军、交通局长潘能仲、建设局长刘定云、交警大队大队长张献凯、县消防大队大队长李凌、县工商局长李学军任副组长,县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长刘布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县安委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县安委办公室。
(二)切实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县安委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掉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克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用心举报,营造“打非治违”浓厚氛围。
(三)切实落实工作职责。“打非”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打非”主体职责,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打非”队伍,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承担监管职责,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证等处理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要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系统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扫黑除恶、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严打深挖非法违法背后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斩断黑色利益链。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环保局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委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好处
透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专项行动,解决当前环境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权威,促进“两个主体职责落实”(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职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到达“三个100%”(重点领域监督监察覆盖率到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到达100%,企业开展自查“三违”率到达100%),进一步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13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由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执法大队负责对所管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并严格加强安全监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内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四、执法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有以下执法重点:
(一)非煤矿山的执法重点
一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二是依法关掉取缔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三是未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四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五是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关掉取缔指令的。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关掉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二)危险化学品的执法重点
一是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二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的行为;三是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改建、扩建的行为;四是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行为;五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的行为;六是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
五、工作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下旬)
4月下旬,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5月30日)
这个阶段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三个结合”(即:企业自查与执法行动相结合、全面执法和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形式,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三)整改提高阶段
6月1日至6月10日,对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状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和总结,吸取好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找出存在的不足,针对督查提出的问题,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存漏洞
要精心策划,全面部署,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专项行动要有“地毯式”的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个性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要重拳出击,全面清查,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留死角,不存漏洞。
(三)密切配合,部门联动,落实职责,构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合力
要联合公安、质监、工商、建设等部门,加强协调与沟通,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职责,构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合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构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舆论氛围
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提高社会关注度,构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四):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第1页/共5页下一页》
预览: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牧局
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农牧业安全生产,促进农牧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承农字【2012】70号《承德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局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透过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农业安全生产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业生产中因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我县农牧业生产的快速发展带给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
全县所有畜禽养殖场、奶农合作社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和使用的生鲜乳运输车;建设的沼气池及设备安装;化肥、农药、兽药、饲草、饲料加工和销售企业、个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和重点防火区域;蔬菜、食用菌种植和加工企业;水产养殖和渔船管理;农业机械销售企业和个人。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坚持全面自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此项整治工作从2012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届时局将农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透过网站和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理解群众监督和举报,构成全社会共同参与。
2、全面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一是重点调查畜禽养殖场;奶农合作社开办的生鲜乳收购站和使用的生鲜乳运输车;化肥、农药、兽药、饲草、饲料加工和销售企业、个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和重点防火区域;蔬菜、食用菌种植和加工企业;水产养殖和渔船管理。加强对“瘦肉精”、“三聚氢氨”、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二是重点检查各企业各类证照手续是否齐全,企业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检修,安全执法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等状况;三是对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治理、边查边打击,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要建立完善检查治理登记台账和信息档案。
3、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7月31日)。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持续“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配合公安交通、工商质监部门严厉查处违法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
4、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单要针对本行业特点,对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局通报。
5、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状况进行总结,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善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总结材料于9月18日前报农牧管理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把农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深化“安全生产年”、“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相结合,共同推进,做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局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农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组长:韩世君(局长)
副组长:韩玉明(副局长)
王树忠(副局长)
成员:杨传军、孙凤春、陈玉良、王建利、于成玲刘金儒
2、完善机制,落实职责。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农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落实工作职责,制订好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大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确保农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严厉查处和责令立即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消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并做好自查整改状况的总结汇报,切实把各项农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3、齐抓共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用心配合安监、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发现情节个性严重的要向公安、安监等部门通报;对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查处的违法信息,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状况通报相关部门。
4、扩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大好处,鼓励人民群众举报农业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农业生产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以“打非治违”行动为契机,扎实抓好农业生产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农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自5月份开始,各单位每月26日前将本月“打非治违”工作进展状况报局农牧管理股。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五):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2015〕33号)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于8月15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反复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深化“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资料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1.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油气罐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突出电梯、扶梯、锅炉、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突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市场)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渡口、旅游景点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各类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2.检查资料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状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职责体系,实行“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状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推进安全检查职责制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落实状况。
(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落实状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隐患自查及整改落实状况。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状况。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职责追究状况。
(5)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状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状况。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整顿关掉、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专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客车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粉尘作业使用场所安全专项检查、电梯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长江等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资料,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1.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等非法违法行为。
2.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三超一疲劳”驾驶,客运车辆个性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3.非煤矿山:重点打击非煤矿山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工程图纸造假、尾矿库违规排放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4.消防安全: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方案相关要求,重点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职责,协调解决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逐一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单位整改职责,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是否对单位五类人员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抄送给相关职能部门。
5.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6.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货提升机使用单位对设备及安全附件不检验、到期不报检或拒检等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压力容器、起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7.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铝镁制品加工、木质品加工、棉麻纺织品加工等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贴合标准,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8.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冶金煤气及高温熔融金属(炼铁、炼钢、轧钢)、涉氨制冷重点企业整治,打击有限空间、煤气区域、交叉检修等作业现场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9.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超标准存储、超范围经营,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消防措施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10.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整治木质家具制造、水泥生产等八大行业违反《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防治职责不落实、防护设施不到位、危害因素不检测、不组织劳动者体检等问题。
教育、水利、农机、旅游、民航、铁路、电力、通信、民爆器材、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要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职责分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按照“管行业务必管安全、管业务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监督检查。具体分工是:
(一)市安监局负责制定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行业及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方案。
(二)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全市消防领域专项行动方案,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全市道路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配合,制定全市油气输送管道专项行动方案。
(四)市经信委负责制定全市民爆专项行动方案。
(五)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全市建筑施工专项行动方案。
(六)市交通运输局、常州海事局负责制定全市水上交通专项行动方案。
(七)市水利局负责制定全市防汛防台风专项行动方案。
(八)市农委负责制定全市农机专项行动方案。
(九)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全市特种设备专项行动方案。
(十)市旅游局负责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专项行动方案。
教育、民航、铁路、电力、通信等行业领域负责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10月31日)。
1.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成立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将专项行动方案于8月25日前报市安办。
2.各地、各相关部门对所辖所管企业数量、重点企业分布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将未取得相关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并建档登记。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状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事故易发的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自查自纠要全覆盖,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向主管部门报告,自觉理解监督和处理。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层层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检查。市有关部门要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组,对主管行业领域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发现问题,挂牌督办,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30日)。
1.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地检查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己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掉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市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分赴全市各地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开展状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同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三)巩固深化、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1.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状况进行“回头看”,对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和已停产整顿或关掉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的成果。同时,认真总结提炼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建立完善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同时组织各地、各相关部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请市安委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各地、各相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会将根据督查状况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状况进行通报,对大检查重视不足、执行不力等状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部署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通知要求,市安委会成立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成斌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周庆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宋明岗局长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集中力量,亲力亲为。做到动员部署、职责落实、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企业、现场督查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企业要指定专人盯守。排查状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理解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工作实效。
(三)落实工作职责,严格监管执法。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职责制,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行业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都要建立台账,做到隐患整改职责、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关掉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职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