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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2022-12-22 14:45:01工作方案

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为依法整治我县部分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全县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全面提升市民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城市抗御火灾能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老旧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安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

 

三、阶段划分

 

全县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0年月31日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彻底摸清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整治档案卡,列出问题清单。

 

(二)集中清理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各乡镇集中组织清理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依法拆除违章搭建的临时彩钢板房和影响灭火逃生的障碍物,疏通城区老旧街道内被堵塞的消防通道等;10月31日前,打造1个老旧小区试点标杆单位,建立完善标准化治理模式,以点带面,推进治理。

 

(三)综合治理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2022年月31日)。全面推广试点小区标准化治理模式,各乡镇、各有关行业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点对点制定整治方案,部门联合执法,全面综合施策,全力整改落实。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老旧小区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消防安全摸底评估。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立即采取乡镇自查自评,政法委(综治办)、发改、公安、住建、民政、商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大队、交管、电力、通讯等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切实掌握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情况,彻底摸清辖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状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安全专项分析评估,切实找准影响消防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

 

(二)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按照乡镇政府统筹推进、部门依法履职、消防救援大队主责实施的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将其作为保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统筹纳入城区改造、整体搬迁和为民办实事等项目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着力解决消防设施缺失、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等突出问题。住建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在旧城改造和项目建设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等设施。综治部门督促乡镇严格落实管理职责,贴别是会师镇要将城区老旧街道消防车通道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综合治理及“网格化”管理范畴,切实加强对老旧居民小区的排查整治力度,清理拆除占用消防车道搭建的违章建筑及彩钢板房,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问题,整治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车道,小区内随意设置障碍物影响消防车正常通行等情况。电力、通讯部门加大对城区老旧街道电气线路、电气设备通讯网线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整改私拉乱接、线路短路、过负荷、楼面楼道乱挂线等问题,改造影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架空线路。发改、财政部门安排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保障建设经费充足。

 

(三)强化行业部门日常监管。政法委(综治办)、公安、住建、民政、商务、应急、市场监管、消防大队、交管、电力、通讯等部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联合检查、情况通报等机制,落实管理职责,加强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和各级消防安全“网格员”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多次警告仍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罚。乡镇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物业管理机构要加强日常巡查,对无证违法建设、违章经营以及占道摆摊设点等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拆除、清理违章搭建的临时彩钢板房,以及堵塞消防车通道和影响灭火逃生的障碍物,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行为的管理,维护小区秩序。

 

(四)加快城市消防基础建设。公安交管部门要结合老旧小区停车位设置实际情况,在老旧住宅小区周边增设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场设施,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居民停车。乡镇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以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等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实现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以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为抓手,统筹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行动”等专项活动。宣传、文广旅等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两微一短”等平台,将消防车通道治理任务、措施、动态,制作成提示信息,向党政领导、行业负责人、单位管理人等目标人群推送,推动落实工作责任。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警示社会,震慑违法。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力量的消防业务培训,并组织定期深入老旧小区居民住宅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96119火灾举报投诉机制,开展有奖举报、隐患随手拍等活动,广泛引导群众监督,形成全民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六)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多警参与”的联勤联动响应机制,针对辖区建筑密集、人员集中、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的老旧小区,组织开展多部门、多警种共同参与的实战拉动演练,健全完善战勤保障预案。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缺乏、消防车通道不畅等问题,制定完善针对性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各类公共消防设施的日常检查和“六熟悉”,做好市政消火栓的建档、测试,及时将故障隐患通知市政供水等主管部门,保证完整好用。社区持续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建设标准,加强装备配备,开展业务训练和实战演练,与辖区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建立联勤联动制度,落实“1、3、”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扑救初期火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现实斗争、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明确专人,划分责任片区,将任务逐项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2020年完成30%的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辖区9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辖区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二)部门联动,合力整治。各相关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职,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此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应急局及消防救援大队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各项措施任务落实。

 

(三)强化宣传,营造舆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广泛调动新闻媒体,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曝光在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四)跟进督导,严肃问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实施领导分片包干,定期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导,督促工作落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县安委办将适时派工作组开展督导,发现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情况,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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